为进一步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,全面推进网格管理,层层压紧压实责任。将全覆盖、无缝隙、制度化、精细化作为城市管理工作的重心,健全完善城市管理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。明确执法人员职责、工作要求及执法检查内容、标准等;将城区27条主次干道划分成42个路段,每个路段固定2-3名执法队员,形成“中队长-副中队长-分队长-队员”层级网络管理结构,建立起“分片包干、岗责明晰、责任到人、灵敏高效”的管理体制和机制。98名执法队员采用徒步巡查的方式,每天对责任区域进行执法检查,填写《巡查日志》记录辖区内流动摊贩、经营业户等基本情况。
大力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专项整治行动。认真梳理《文明城市创建实地测评重点项目工作要求及责任分工》、《文明城市测评考察点样本框》,对标对表抓落实,实施八大专项整治行动,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管理顽疾、难症,优化人居环境。持续开展占路经营、店外经营、流动摊贩、马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,乱贴乱画小广告专项整治行动,“僵尸车”专项整治行动,洗车点修车点废品回收点专项整治行动,农贸市场周边市容秩序专项整治行动、校园周边专项整治行动、露天烧烤摊点、早点及餐饮店专项整治行动,渣土运输专项整治行动。
山东软件开发助力完善城管监督机制,全面提升管理效能。实行“六定”模式与弹性错时执法相结合,推行问题快速处理等系列制度,确保城市管理工作规范、有序、高效展开。实行“六定”执法管理责任制。对执法管理人员实行定人、定时、定岗、定责、定管理标准、定奖惩制度的“六定”管理责任制度,确保发现问题在现场、处理问题在现场、督察问题在现场、意见反馈在现场、检查验收在现场。实行弹性错时工作制。遵循“管理跟着需要走,服务跟着民生走”的原则,在早晨、中午、晚上均实行错时执法和延时服务,夏季夜间值班整治至22点,渣土执法等特殊管理工作,继续坚持24小时值班制,确保管理和执法不缺位。实行问题快速处理机制。对于公众举报市容秩序类事件,要求接处人员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,查处违章不敷衍了事,不弄虚作假,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处置情况;发挥数字城管系统作用,进一步完善信息采集和案件受理、派遣机制,规范运转流程,强化案件协调督办,不断提升及时发现、派遣、处置、解决问题的能力。转变工作方式方法。倡导“721”工作法,让70%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,20%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,10%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;坚持“疏堵结合、服务为先”,处罚与教育相结合,灵活运用说服教育、劝导示范、行政指导等非强制行政手段,山东软件开发妥善解决城市管理问题。